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迁入广岛市的居民、因为出生等而养育儿童的居民,请勿忘记办理手续!
・自迁出预定日期或出生日期等的次日起,应在15天以内,到居住区的福利课或办事处(似岛办事处除外)办理索取手续。
・如果逾期办理索取手续,不能补发以前的部分。
・索取者(领取者)单身赴任时,需要在单身赴任地办理手续。
・索取者(领取者)是公务员时,需要在工作单位办理手续。
已在广岛市进行居民登记,抚育初中结业前(满15岁后的第一个3月31日之前)且在日本国内居住的子女的,可以领取儿童补贴。父母共同抚育子女的,原则上以所得较高者为领取者。
自2022年10月发放部分开始,儿童补贴等的制度发生部分变更!
根据子女的年龄和人数、领取者的所得发放如下:
发放月额
年龄等 |
发放额(月额) |
|
未达到所得限制额(1) |
0岁~未满3岁 |
15,000日元(均定额) |
3岁~小学结业前 |
第一个子女、第二个子女 10,000日元 |
|
中学生 |
10,000日元(均定额) |
|
所得限制额(1)以上、未达到所得上限额(2) |
5,000日元(均定额) |
|
所得上限额(2)以上 (0岁~中学生) |
不发放(注2) |
(注1)计算满18岁后的第一个3月31日之前的子女。
(注2)2022年6月发放部分为月额5,000日元,2022年10月发放部分为“不发放”。
子女人数的计算方法与发放额的具体示例
抚育4名子女,年龄如下时
年龄 |
19岁 |
16岁 |
10岁 |
5岁 |
子女人数的计算方法 |
非对象 |
第一个子女 |
第二个子女 |
第三个子女 |
发放额 |
非对象 |
非对象 |
10,000日元 |
15,000日元 |
所得限制
(万日元)
分类 |
所得限制额(1) |
所得上限额(2) |
||
扶养亲属人数 |
所得额 |
收入额 (工资所得者的标准) |
所得额 |
收入额 (工资所得者的标准) |
0人 |
622 |
833.3 |
858 |
1,071 |
1人 |
660 |
875.6 |
896 |
1,124 |
2人 |
698 |
917.8 |
934 |
1,162 |
3人 |
736 |
960 |
972 |
1,200 |
4人 |
774 |
1,002 |
1,010 |
1,238 |
5人 |
812 |
1,040 |
1,048 |
1,276 |
扶养亲属等在6人以上时,每个人追加38万日元(所得额基数)
关于所得限制的计算方法等详情,请浏览“关于儿童补贴的所得限制”。
儿童补贴等每年分3次(2月、6月、10月)发放,每次发4个月的金额。
发放(预定)日期 |
发放月份 |
2月15日 |
10月—1月 |
6月15日 |
2月—5月 |
10月15日 |
6月—9月 |
* 逢周六、周日、节日改为前一个平日。
从2022年度起,原则上将从官方登记簿确认领取者的现状,因此无需提交现状申报。
但是,以下人员需要继续提交现状申报。
1 因遭受配偶的暴力等原因,住民票上的地址为广岛市以外的地址。
2 无满足发放必要条件的子女的户籍和住民票。
3 正在办理协议离婚而与配偶分居。
4 作为未成年监护人、设施等领取者的法人。
5 广岛市要求提交的其他人员。
如有以下变更事项,请立即提交申报。
办理手续所需的材料等 |
需要办理手续的情况 |
(1)认定申请书 (2)存折、(3)保险证的复印件或年金加入证明书、(4)索取者、配偶的个人编号卡(或个人编号的通知卡及身份确认材料(驾驶执照等)) 此外,可能需要提交申述书等。 |
・因为第一个子女出生等而首次抚育儿童时 |
(要抚育的子女增加时) (要抚育的子女减少时) 此外,可能需要提交申述书等。 |
・属于儿童补贴的领取者,由于第二个子女以后出生等,要抚育的子女增加时 |
・ 居住在市外的配偶及子女的地址变更时(包括迁移到国外) ・居住在市外的配偶及子女的姓名变更时 ・结婚后开始与配偶共同抚养子女,或共同抚养子女的配偶死亡时 ・领取者加入的年金有所变化时(包括领取者成为公务员时) ・至今为止在办理协议离婚的领取者离婚后(提交时,请确认配偶栏为空白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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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则上无需提交 *但是,部分居民需要继续提交现状申报,请确认上述现状申报的说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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・由于不再监护等,没有要抚育的子女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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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更收款人账户时(仅限于领取者名义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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抚育的并非自己的子女,而是孙辈等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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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单身赴任等,与子女分居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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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女在国外留学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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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女没有抚养权人,由法定代理人申请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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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因为正在办理协议离婚而分居,由与子女同居的父亲或母亲申请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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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等在国外,子女在日本国内,父母指定领取儿童补贴的人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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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取者死亡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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・由于婚姻等,重新登记配偶等的个人编号时 |
* 自迁出预定日期或出生日期等的次日起,在15天以内备不齐办理手续所需的材料等时,请向居住区的福利课咨询后,至少必须在15天以内提交认定申请书(金额修改申请)。
* 通过邮寄提交时,申请书送达区的福利课或办事处(似岛办事处除外)的日期为受理日期。
关于咨询和手续,请与居住区的福利课联系(似岛办事处不能办理手续)。
・领取者从本市迁移到其他地方政府时(包括单身赴任),自迁出预定日期的次日起,应在15天以内,到迁出地的地方政府办理索取手续。请注意:如果逾期办理索取手续,不能补发以前的部分。
・不再是公务员时,自离职日的次日起,应在15天以内,到居住区的福利课办理索取手续。请注意:如果逾期办理索取手续,不能补发以前的部分。
・领取者因调动等而迁移到国外,配偶等与子女继续在日本国内居住时,需要办理领取者变更手续,将领取者改为配偶等。自迁出预定日期的次日起,应在15天以内到居住区的福利课办理索取手续。请注意:如果逾期办理索取手续,不能补发以前的部分。
・子女在国外居住时,即使父母等在日本国内居住,原则上也不能领取补贴。但是,子女在国外的学校留学时,在部分情况下,只要符合一定条件,就可以领取补贴。
・父母因为正在办理协议离婚或已经离婚而分居时(住民票不在一起时),与儿童同居者优先成为领取者。办理手续时,需可以确认正在办理协议离婚的文件。自同居优先条件成立之日的次日起,应在15天以内到居住区的福利课办理索取手续。请注意:如果逾期办理索取手续,不能补发以前的部分。以前一直领取补贴者,因正在办理协议离婚等而与子女分居时,领取资格将在同居优先条件成立之日丧失。
・子女入住儿童养护设施等时,领取补贴的是所入住的设施的设置者等,而非父母等。另外,儿童已经离开儿童养护设施等时,父母等必须办理索取手续才能领取补贴。自离开之日的次日起,应在15天以内到居住区的福利课办理索取手续。
・父母在国外居住,子女在日本国内居住,靠父母汇款生活时,可由父母指定的与儿童同居的人领取补贴。
・有未成年监护人的子女,可由未成年监护人领取补贴。
・领取者等的情况改变时,我们可能会停止发放儿童补贴等,或者要求退还所发放的儿童补贴等。
* 也请参照内阁府的网站<外部リンク>。
出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扩散的考虑,持有领取资格者的认定申请如被认定为是因“不得已的理由”而延迟提交,则可能可以从“不得已的理由”发生后的次月起领取儿童补贴等。对于此类情况,需在“不得已的理由”结束后15天以内进行申请。请事先咨询居住区的福利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