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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认定后有资格成为后期高龄者医疗制度对象者、会赠与被保险者证。在医院和诊疗所就诊时、出示此证可以享受医疗补贴。被保险者只需负担医疗费的10%(有一定以上的收入者需负担30%)以及住院时的伙食费等。此外、被保险者去世时也有补贴。所住地区的区政府健康长寿科或办事处受理申请手续、详情请直接咨询。
健康福祉局 保健部 保険年金課 福祉医療係 电话:082-504-2158/传真:082-504-2135 邮件地址:shahonen@city.hiroshima.lg.j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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