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
在自然灾害已经发生、或有可能发生的情况下,本市将根据危险程度发布“避难信息(疏散警报)”。在吸取2019年第19号台风灾害教训的基础上,日本《灾害对策基本法》修改工作已于2021年完成(于5月10日发布,自5月20日实施),对“避难信息”警报体系稍做调整,如原有“避难劝告”与“避难指示(紧急)”两种等级被合并为一级。请在此确认接到各级警报时应采取的行动。
警戒等级2
应确认疏散行动程序
“暴雨、洪水或暴潮注意报”
应确认高危区域位置、集合点及疏散路线
警戒等级3
位于高危区域的 老年人应疏散撤离
“老年人等进行避难”警报
行动不便者应预先疏散撤离
警戒等级4
位于高危区域的 所有人员应疏散撤离
“避难指示”警报
携带应急包立刻疏散撤离
所有人员应在警戒等级4阶段完成疏散撤离
警戒等级5
有生命危险 立刻 要确保自身的安全
“紧急安全措施”警报
若出门疏散本身有危险,应在原地采取行动提高安全性
警戒等级5的警报并非每场灾害都会发布。
公共避难所(由市政府开设的安置点)
按灾害类型开设“指定紧急避难所”(原则上,按各个小学学区分别设1所)
根据需求及时增设避难场所
信息发布
防灾门户网站、疏散向导App、防灾信息邮件、电视(数据广播)、防灾信息无线播放系统(听障人士专用传真)、相关网站
紧急速报邮件、警笛
为明确应何时疏散,将同属警戒等级4的原有“避难劝告”和“避难指示(紧急)”合并为“避难指示”,“避难劝告”以后将不被使用。根据此新规,在原来发布“避难劝告”的阶段就提前发布“避难指示”。
所有人员应在警戒等级4,即接到“避难指示”的阶段,就从高危区域疏散撤离。
在灾情已经发生、或随时都会发生时,若因故无法安全疏散至“指定紧急避难场所(安置点)”等安全区域,应在自家住房或近邻建筑等采取紧急行动确保安全。警戒等级5的“紧急安全措施”是为提醒此类人员采取行动而发出的警报。若到这一阶段才出门前往“指定紧急避难场所”等会有较大危险,应留在原地采取行动,以便提高安全性。
*警戒等级5的警报并非每场灾害都会发布的。
若位于地质灾害高危区域
・应躲到上层楼层、最远离悬崖一侧的房间。
・应躲到近邻的更牢固楼房
若位于洪水、风暴潮、海啸高危区域
・应躲到楼内淹水风险最小的区域
・应躲到近邻的更牢固、更高的楼房
为明确指出应预先疏散的人群,将警戒等级3的原有“进行避难准备,老年人等开始避难”警报改为“老年人等进行避难”警报。行动不便的老年人、残障人士等若接到警戒等级3的“老年人等进行避难”警报,应立刻从高危区域疏散撤离。
关于本市的避难信息发布标准,请点击下面链接了解详细规定。
上述避难信息(疏散警报)将针对灾害高危区域、以小学学区为单位而发布。关于您所在地区的高危区域,请点击下面链接了解相关信息。
若想在“灾害风险地图”上确认位置,请点击进入“灾害风险地图”专区<外部リンク>
关于避难信息相关指针修改工作(2021年5月10日)(内阁府)<外部リンク>
・关于避难信息新规的宣传海报(内阁府)[PDFファイル/4.58MB]
・关于避难信息新规的宣传海报(广岛县政府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