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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互联网民宿中介平台等手段,向旅客提供有偿入住的公寓等普通住房信息,这种 “民宿服务”的规模正不断扩大。在广岛市内提供民宿服务,必须根据《旅馆业法》取得营业许可,或根据《住宅住宿事业法》完成备案手续。
为确保广大旅客在本市逗留期间能获得放心和安全的感受,请务必在预约前确认希望入住的民宿是否根据《旅馆业法》或《住宅住宿事业法》已完成必要的审批或备案手续。
点击下列链接即可下载根据《旅馆业法》第3条、《住宅住宿事业发》第3条规定,已完成相关审批或备案手续的民宿名单。
在“民宿服务“提供者中,会出现一些未经许可或备案,违法从事经营活动者。针对这些违法设施,将由本市保健所负责调查和行政指导工作。若您在近邻发现有可能未经许可或备案经营民宿的可疑设施,请向保健所环境卫生课反映情况。
若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举报,烦请同时提供该设施的详细所在地(地址及房号)及设施外观图片等相关信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