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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您为了获取新的核爆被炸者健康手册(以下简称“手册”。) 或第一类健康检查就诊者证或第二类健康检查就诊者证(以下简称“健康检查就诊者证”。) 而赴日时,我们会支付旅费等。
【对象者】
居住在日本国外,为获取手册或健康检查就诊者证而希望赴日的人员
【必要文件等】
在赴日之前,请向下述咨询窗口提交以下文件。
1 核爆被炸者健康手册或者健康检查就诊者证发放申请书的副本
2 核爆被炸证明书等的副本
3 赴日支援事业利用申请书
4 赴日旅费等支付申请书
5 协助者/翻译相关申请书(仅限需要时)
6 可确认前往日本时的交通费等的证明(收据)
※关于1~5的申请书,请与下列咨询窗口进行联系。
【预定赴日日期及后续手续等】
(1) 在赴日之前,请提交上述【必要文件等】中的1和2,根据资料等大致确认了核爆被炸事实的情况下,对预定赴日日期及后续手续进行调整,并与您联系。
(2) 赴日日程确定后,请提交上述【必要文件等】中的3、4及5的申请书等。
(3) 赴日后,在正式提交手册或健康检查就诊者证的发放申请后,由于要对其进行审查,需要滞留5天~6天左右。
(4) 赴日旅费等(交通费、住宿费、赴日手续费等),在赴日并申请发放后,会于您在广岛市滞留的期间发放。
【依据的规定】
援助原子弹爆炸被炸者的相关法律
2017年度在外核爆被炸者支援事业实施纲要
健康福祉局 原爆受害对策部援护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