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儿童扶养补贴
■儿童扶养补贴■
儿童扶养补贴是指旨在増进儿童福祉的制度,向抚养对象家庭儿童的人员发放补贴。对象家庭是没有父亲或母亲的家庭,或实质上父母不在的家庭。
若要领取儿童扶养补贴,请您到所住区的福祉课申请补贴。
■ 发放必要条件■
若在某儿童年满18岁之日的年度最后一日前对其进行抚养,将发放补贴。当儿童处于残障状态时,对象是未满20岁的儿童。此外,您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:
1 父母已解除婚姻。
2 父亲或母亲已死亡。
3 父亲或母亲处于残障状态。(必须属于法令所规定的程度的状态。)
4 父亲或母亲生死不明。
5 父亲或母亲持续遗弃儿童1年以上。
6 父亲或母亲正在接受法院下达的DV保护令。
7 父亲或母亲,被拘留1年以上。
8 儿童不因母亲的婚姻而出生。且未接受父亲或母亲的抚养。( 不论承认与否。)
9 对于母亲怀孕时的情况不明确。
但是,如果符合以下任一项,则不包括在发放范围内。
1 父亲、母亲或者抚养人(以下称为“领取人”。)或者儿童在日本国内没有住所时
2 儿童被委托给以下设施等时
3 领取人为母亲或者抚养人的情况下,儿童与父亲共同生活时(父亲处于法令所规定程度的残障状态时除外。)
4 领取人为父亲的情况下,儿童与母亲共同生活时(母亲处于法令所规定程度的残障状态时除外。)
5 儿童被领取人(父亲或母亲)的配偶(含事实上存在婚姻关系的对象。)抚养时(配偶处于法令所规定程度的残障状态时除外。)
■所得限制(2018年8月以后)
下列人员上一年所得在下表数额以上时,停止发放全部或部分补贴。
(注)义务扶养人是指与申请人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以及兄弟姐妹。
(注)在1月至9月申请时,以前年所得为对象。
(注)所得是指扣除工资薪金所得扣除金额、必要经费等后的金额。如果申请人是母亲或父亲,所得中也包括相当于8成抚养费的金额。
所得限制限额表 |
|||
---|---|---|---|
(注)扶养亲属等人数 |
申请人 |
申请人 |
申请人的配偶 |
0人 |
490,000日元 |
1,920,000日元 |
2,360,000日元 |
1人 |
870,000日元 |
2,300,000日元 |
2,740,000日元 |
2人 |
1,250,000日元 |
2,680,000日元 |
3,120,000日元 |
3人 |
1,630,000日元 |
3,060,000日元 |
3,500,000日元 |
4人 |
2,010,000日元 |
3,440,000日元 |
3,880,000日元 |
(注)扶养亲属等人数,是所得税法规定的扶养亲属人数。
1. 存在所得税法规定的共同生活的配偶(仅限70岁以上)、老人扶养亲属或特定扶养亲属时,上述金额会有所増加。
(1) 申请人的情况
・ 共同生活的配偶(仅限70岁以上)或者老人扶养亲属每存在1人补贴100,000日元
・ 特定扶养亲属每存在1人补贴150,000日元(包括16岁以上未满19岁的扣除对象扶养亲属)
(2) 申请人的配偶和义务扶养人的情况
・ 老人扶养亲属每存在1人补贴60,000日元
(注)但是,扶养亲属等全部为70岁以上时,要减去1人。
2. 根据地方税法规定,有下表所列的扣除内容时,从所得金额中扣除。此外,作为社会保险费的相当金额,一律扣除80,000日元。
分类 |
扣除金额 |
---|---|
残障者扣除 |
270,000日元 |
特别残障者扣除 |
400,000日元 |
半工半读学生扣除 |
270,000日元 |
杂项损失/医疗费/小规模企业互助等缴存/配偶特别扣除 |
相当于该扣除金额的金额 |
※另外,关于下列内容,仅适用于抚养人、义务扶养人、孤儿等的抚养人。 (抚养人同时为母亲或父亲的情况除外。)
寡妇/鳏夫扣除 270,000日元 特别寡妇扣除 350,000日元
※ 寡妇/鳏夫扣除以及特别寡妇扣除在抚养人、义务扶养人、孤儿等的抚养人为未婚单亲的情况下,通过提交证明文件,可以视同适用。
视同适用寡妇/鳏夫扣除的人员为,截至列为计算所得金额对象当年12月31日,符合以下任一项的抚养人、义务扶养人、孤儿等的抚养人。
(1) 不因婚姻而成为母亲,且现在仍未结婚的女子中,有扶养亲属的人员或有共同生活的子女的人员。这种情况下的子女,只限于总所得金额等在38万日元以下,且未成为另一方的扣除对象配偶或扶养亲属的人员。所得金额中可扣除金额为27万日元。
(2) 符合(1)的人员中,有作为扶养亲属的子女,并且合计所得金额在500万日元以下的人员。所得金额中可扣除金额为35万日元。
(3) 不因婚姻而成为父亲,且现在仍未结婚的男子中,有共同生活的子女,且合计所得金额在500万日元以下的人员。这种情况下的子女,只限于总所得金额在38万日元以下,且未成为另一方的扣除对象配偶或扶养亲属的人员。所得金额中可扣除金额为27万日元。
※需要抚养人、义务扶养人人、孤儿等的抚养人的户籍誊本、子女的户籍誊本、子女的所得证明。
※在每次想要获得视同适用寡妇/鳏夫扣除的年份,都需要提交。
※即使提交,有时补贴金额也不会变化。
■ 每月发放金额■
发放对象儿童数 |
全部发放 |
部分发放 |
1人 |
43,160日元 |
43,150日元~10,180日元 |
第2个人的加算金额 |
10,190日元 |
10,180日元~5,100日元 |
第3人以后的加算金额 |
6,110日元 |
6,100日元~3,060日元 |
部分发放金额由所得金额以及扶养亲属等的人数等决定。因此,根据每个人的情况会有所不同。计算公式如下。
1名儿童时的补贴金额=43,150日元-(申请人的所得金额※1-申请人的全部发放所得限制的限额※2)×0.0230559 (不足10日元四舍五入)
第2名儿童的加算金额=10,180日元-(申请人的所得金额-申请人的全部发放所得限制的限额)×0.0035524(不足10日元四舍五入)
第3名儿童以后的加算金额=6,100日元-(申请人的所得金额-申请人的全部发放所得限制的限额)×0.0021259(不足10日元四舍五入)
※1 该金额是从收入中扣除工资薪金所得扣除等之后,加上相当于8成抚养费金额的金额。
※2 所得限制的限额,如上文所述。
※3 补贴金额根据物价波动有时会有变更。
■关于补贴与公共年金等一同发放■
领取人(申请人)及儿童领取的公共年金等的金额低于儿童扶养补贴金额时,发放其差额部分的儿童扶养补贴。
【可以领取补贴的情况】
■关于停止发放部分补贴■
在下列情况下,发放给领取人(抚养人除外)的补贴的二分之一将不再发放
1. 从补贴发放开始月的第一天起,经过5年的时间时。
2. 从达到补贴发放要求的当月第一天起,经过7年的时间时。
但是,如果申报有以下原因,则不执行此部分停止发放措施。
1. 领取人(抚养人除外)在进行就业或者进行求职等谋求自立的活动时。
2. 领取人(抚养人除外)因残障、负伤、疾病等原因难以就业时。
3. 监护的儿童或亲属残障或罹患疾病等,为了对其进行介护,难以参加工作时。
■发放方式■
补贴发放从申请月份的次月开始,分6次发放(1月、3月、5月、7月、9月、11月)。各月的前月的补贴将汇入申请人的账户(支付日期为11日。但是,在11日正值双休日、节假日的情况下则为之前最近的工作日)。
更改为奇数月发放、每年支付6次的补贴是从2019年11月开始的。
随着这一修改,用于确定补贴金额的所得判定年将发生变化。
(现况登记仍为8月,没有变更。如果不进行现况登记,补贴就会停止发放。)
2018年8月至2019年10月的补贴金额,以2017年的所得为基准。
〇月的补贴 |
2018. |
2018. |
2018. |
2018. |
2018. |
2018. |
2018. |
2018. |
2018. |
2019. |
2019. |
2019. |
支付月 |
8月 |
8月 |
8月 |
8月 |
12月 |
12月 |
12月 |
12月 |
4月 |
4月 |
4月 |
4月 |
所得判定年 |
2016 |
2016 |
2016 |
2016 |
2017 |
2017 |
2017 |
2017 |
2017 |
2017 |
2017 |
2017 |
〇月的补贴 |
2019. |
2019. |
2019. |
2019. |
2019. |
2019. |
2019. |
2019. |
2019. |
2020. |
2020. |
2020. |
支付月 |
8月 |
8月 |
8月 |
8月 |
11月 |
11月 |
11月 |
1月 |
1月 |
3月 |
3月 |
5月 |
所得判定年 |
2017 |
2017 |
2017 |
2017 |
2017 |
2017 |
2017 |
2018 |
2018 |
2018 |
2018 |
2018 |
〇月的补贴 |
2020. |
2020. |
2020. |
2020. |
2020. |
2020. |
2020. |
2020. |
2020. |
2021. |
2021. |
2021. |
支付月 |
5月 |
7月 |
7月 |
9月 |
9月 |
11月 |
11月 |
1月 |
1月 |
3月 |
3月 |
5月 |
所得判定年 |
2018 |
2018 |
2018 |
2018 |
2018 |
2018 |
2018 |
2019 |
2019 |
2019 |
2019 |
2019 |
■手续、窗口■
根据被申请人的情况不同,所需的文件也不同。需要住民票、户籍誊本等。请在申请之前先咨询。手续由各区厚生部福祉课受理。
■现况登记■
领取儿童扶养补贴的人员,必须于每年8月提交现况登记,以确认是否符合今后的领取资格要求。(如不提交现况登记,将无法获得补贴。)
此外,领取补贴经过5年以上的人员等,必须提交“儿童扶养补贴部分发放停止适用免除原因申报书”。请注意,如果不提交申报书,可能会有二分之一的补贴被停止发放。
我们会向对象人员发送通知,请务必办理手续。
■关于个人编号(My number)的开始使用■
从2016年1月开始,申请儿童扶养补贴等手续时,需要个人编号确认文件和本人确认文件。
● 个人编号确认文件的例子
・个人编号卡(不需要本人确认文件。) ・通知卡 ・记载有个人编号的住民票副本 等
● 本人确认文件的例子
・驾驶证 ・护照 ・在留卡 等附有脸部照片的文件
如果未持有上述文件,则需要出示:・健康保险证 ・儿童扶养补贴证书 ・年金手册 ・单亲家庭等医疗费领取人证 等其中2种类型的文件。
除了记录申请人(领取人)的个人编号外,可能还需要记录儿童/配偶/义务扶养人的个人编号,请务必事先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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