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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认 |
必要手续 |
携带资料 |
手续办理方法、需要办理手续者 |
主管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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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证明书、印章、母子健康手册 |
自出生之日起14天以内申报。 |
区市民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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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出生报告(出生連絡票) |
请提交领取母子健康手册时拿到的出生报告(明信片)。 |
区保健福利科 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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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生委员和儿童委员等、将登门拜访出生后4个月为止的婴儿家庭。 |
确认 | 必要手续 | 携带资料 | 手续办理方法、需要办理手续者 | 主管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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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民健康保险的加入手续 |
户主的保险证 |
在加入国民健康保险的家庭出生、并且该儿童不适用其他健康保险时、请办理国民健康保险的加入手续。 |
区保险年金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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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民健康保险分娩育儿一次性补助(国民健康保険出産育児一時金)的申请手续 |
(无法利用直接支付制度或代领制度的人) 国民健康保险证、可以证明分娩的资料(母子健康手册等)、户主名下存折账号的证明资料、印章、分娩费用的收据和明细单、医院等出具的证明未利用直接支付制度的资料(收据和明细单上有相关记载时不需要) (利用直接支付制度、发放差额的人) 国民健康保险证、可以证明分娩的资料(母子健康手册等)、户主名下存折账号的证明资料、印章、代理合同文件、分娩费用的收据和明细单 |
已加入国民健康保险的分娩者 但是、从其他的健康保险领取时除外。 分娩育儿一次性补助的领取方法、有直接支付制度(请与医院等签订代领合同)、代领制度(必须得到医院等的同意并提前申请)、以及在分娩后申请并领取分娩育儿一次性补助的方法。利用了直接支付制度或代领制度时、只需在医院等的窗口支付超过分娩育儿一次性补助的金额即可。 详情请向窗口咨询。 而且请注意:自分娩之日的次日起算、超过2年将不予发放。 ※ 只要是怀孕12周以上、流产或死产时也将发放。 ※ 加入工作单位等的健康保险1年以上的被保险者本人(国民健康保险合作社除外)、如果在离职后6个月以内分娩、即可在以前加入的健康保险领取分娩育儿一次性补助、请向其窗口咨询。 |
区保险年金科 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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儿童补贴(児童手当)的认定申请手续 |
印章、申请人名下的存折、申请人的健康保险证等 |
自出生之日的次日起15天以内请办理申请手续。逾期办理手续、将无法补发。 |
保健福利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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儿童抚养补贴(児童扶養手当)的申请手续 |
补贴证书(手当証書)、戸籍副本(戸籍謄本)、居民卡(住民票)复印件、印章等 |
属于申请对象的人员的具体内容、请向窗口咨询。 |
保健福利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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婴幼儿等医疗费补助(乳幼児等医療費助成)的申请手续 |
印章、健康保险证(已填写儿童的姓名)、收入证明书(在最近2~3年内迁入者必须办理。详情请咨询) |
请到窗口办理。(有收入限制) |
保健福利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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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营住宅入住家庭成员的变动手续等 |
市营住宅的同居者因为出生而増加时、必须办理规定手续。详情请向主管科咨询。 |
区建筑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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粪便清掏人数的变更 |
家庭人数因为出生而増加时、请与广岛市都市整备公社环境事业科联系。(电话:082-244-7791) ※东区温品、上温品、马木、福田地区以及安芸区的居民、请与安芸地区卫生设施管理合作社联系。(电话:082-885-2534) |
环境局 |
区政府市民科、办事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