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
申报类型 |
申请窗口 |
申请期限 |
必要资料 |
申报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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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区间搬迁申报 |
新旧任何一方居住地的区政府市民科、办事处 |
自迁入之日起 |
委任状 [PDFファイル/85KB](代理人时) 个人编号卡(個人番号カード)、户籍原簿卡(住民基本台帳カード)(持有时) 居留卡(在留カード)、特别永住者证明书(特別永住者証明書) 国民养老金手册(国民年金手帳)(仅限加入者) 国民健康保险证(仅限加入者) 后期高龄者医疗被保险者证(後期高齢者医療被保険者証)(仅限加入者) 原子弹受害者健康手册(被爆者健康手帳)(仅限持有者) 婴幼儿等医疗费领取者证(乳幼児等医療費受給者証)(仅限持有者) 护理保险被保险者证(介護保険被保険者証)(仅限持有者) 到窗口办理者的身份确认资料(居留卡、特别永住者证明书、驾驶执照、护照、健康保险证等) |
本人、户主 |
※ 住址変更(迁入、搬家、迁出、家庭变更)等的申报提交晚了该怎么办呢?
※ 如果无法携带在留卡或特别永住者证明书,由于无法记载新住址,将需要您携带后再次来到窗口。
区政府市民科、办事处